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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轮车遭罚款!我们的出行咋解决?

    信息发布者:徐梦蝶
    2017-09-16 23:13:16   转载

    三轮车遭罚款!我们的出行咋解决?

     

     

    以下是正文



    网友:三轮车遭罚款哪个部门来买单?


    8 月 25 日 14:06:33 ,网友“蕾”在“今日蒙自官方网络问政社区”发帖称:“我是一名蒙自市的农民,我们的衣食住行离不开交通工具,可以说每个人都离不开它,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没有达到买小车的水平,也不能常(长)期支付公交车,出租车的出行费用,每天都要接送小孩,老人。考虑到又方便又节省的交通工具就买了电动三轮车,买的时候交警队也没有提示这家商户的电动车能买,什么车不能上路。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三轮车,每天的菜米油盐肉都要通过三轮车来运,今天早上我送小孩去学习,车被没收了,交警队的工作人员说,他们以前去念书是走着路去的,说如果我们不服就去找政府,说这是政府行为,我们去市信访局反应,答复说他们无权干涉,让我们去找市政法委,政法委回复说,领导不在,等领导回来会向领导反应,还说让我们去市公安局反应一下,我们就象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,我们到底该找谁。可是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等得起吗。买三轮车的钱对于他们来说不是钱,可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年到头节省下来买的。我们也没有非法营运,也没有逆行等,只是每天要接送老人小孩,如果不给三轮车进城话,那政府能不能解决一下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出行问题,不要只会没收,罚款,本来我们就困难了,今天抓了罚一次,明天抓了再罚一次。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。需(希)望政府尽快解决”


    市公安局回复:


    经调查核实后作以下答复:

    2005年8月30日,蒙自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部分车辆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》(红府规登准【2005】05号),其中:(三)正(侧)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禁止在城区行驶;正(侧)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动车按2002年6月10日《蒙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50型以上正三轮摩托车行驶的通告》(蒙政通【2002】5号)和《蒙自县公安局关于城区禁止50型以上正三轮摩托车行驶的通告》(蒙公通【2002】1号)的规定范围行驶。


    但是,多年来,蒙自城区三、四轮电动车、摩托车屡禁不止,且往往被冠以“老年代步车”、“内燃观光车”、“低速电动车”行驶在城区道路上。这种车辆由于价格便宜、操作方便,又能遮风避雨,备受市民特别是老年人青睐,购买后或用作代步,或接送孩子。三、四轮车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。


    一是一些所谓的“老年代步车”的生产企业对经销许可及法律法规不屑一顾,暗自偷换概念,违规生产、销售、非法组装三轮或四轮车辆,非法销售“三无”车辆,让非法电动车大量流入市场再到群众手中。


    二是超标严重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电动车的时速不能超过15km/h,然而,现在生产、行驶在公路上的三轮、四轮电动车时速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速,超标严重。经过鉴定,一些三、四轮电动车已经和一辆小型低排量汽车相当,在车辆介绍中显示,最高速度可以达到80km/h!


    三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。按照如今厂家的设计,当前的三轮、四轮电动车设计时速达到20至80公里每小时,而如此体积小,稳定性差,不适用高速度行驶的车辆一旦超过标准电动车的时速,后果不堪设想。同时,由于存在不用上牌、驾驶证的误区,没有经过机动车培训的驾驶人往往交通法律法规观念意识淡薄,开上机动车道、闯红灯、逆行、随意抢道、并线、乱停乱放、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加之,驾驶这些车辆的老年人判断能力下降,反应迟钝,而驾驶这种车辆上路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。


    四是非法客运突出。一些无业人员瞅准了三轮、四轮电动车方便快捷、遮风挡雨、成本低廉、“无人管理”、多拉快跑等优势,在城区道路上大肆进行非法客运活动。2005年以来,蒙自市已出台规定禁止三轮车进入城区,但是,经过多次整治,三轮车入城、非法载客屡禁不止,整治效果不明显,特别是客运站、学校周边、商业区、城郊结合部、小街小巷,非法客运比比皆是。


    五是增加不稳定因素。大部分三轮、四轮电动车不属于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目录或登记上牌系统的车辆,不能入户上牌,就注定了其不能投交强险等保险结果。没有保险,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巨大的交通事故损失费用将使驾驶人丧失赔付能力,伤亡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。伤亡者得不到应有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,往往对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纠缠不休。讲道理的将直接起诉到法院,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不懂道理的就会双方大打出手,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数。


    所以,从源头禁止三、四轮电动车入城或在城区行驶势在必行。


    随着当前蒙自市“创城”力度不断加大,为了提高蒙自城市品味,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请广大市民朋友杜绝使用三、四轮电动车、摩托车。


    下一步,我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坚持“警力跟着警情走”的勤务模式,严格对三、四轮电动车、摩托车进行专项整治。同时,组织机动力量,错时开展巡逻管控,加大傍晚时段管理力度,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平安、有序、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。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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